当别人用房子抵押欠款时,首先要确认抵押有没有办理登记。对于不动产抵押,是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从登记那一刻起才正式设立。
要是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而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债权人就有权利优先用抵押的房产来获得赔偿。具体做法是,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商量,把抵押的房产折价,或者将房产拍卖、变卖,用所得的钱来偿还债务。要是双方商量不成,债权人还能去法院起诉。
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就没有设立。不过,这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债务人还钱。要是双方协商不下来,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追讨欠款。在起诉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把抵押的房屋查封。要是胜诉了,而债务人还是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债务人名下包括抵押房屋在内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这里要提醒大家,很多人可能以为只要有抵押协议,抵押权就成立了,其实不是这样,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才行,不然抵押权不生效。所以,在遇到房子抵押欠款的情况时,一定要重视登记这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