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诉讼里,律师费的负担问题,一般是“谁委托谁负担”。也就是说,委托律师的那一方,要自己承担律师费。
不过,也有例外情形。要是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了因为一方违约引发诉讼,违约方得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那么这种情况下,按照约定,败诉方就得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用。
另外,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也得依照法律规定来。
所以,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关于律师费负担,得先看看双方有没有相关约定。要是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通常就是各自承担自己请律师的费用。大家在处理民间借贷事务时,签订书面文件时可以考虑对律师费负担进行明确约定,这样能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