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对方,对方却不要,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协商沟通: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了解对方拒绝抚养的原因,看是否能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其履行抚养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抚养责任,包括支付抚养费、照顾孩子生活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等财产,以保障孩子的抚养费等权益。
变更抚养权:可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有严重不良嗜好、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孩子生活、长期不尽抚养义务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请求将孩子抚养权判归自己。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等,作出是否变更的判决。
寻求相关部门协助:还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妇女儿童保护机构等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与支持,由这些部门对对方进行督促和教育,促使其履行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