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签赔偿协议后觉得情况不对,可按以下不同情形处理:
若存在重大误解,也就是对协议内容、赔偿事项等理解有误,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
若协议显失公平,像赔偿金额和实际损失相差极大,一方利用对方困境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若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受欺诈、胁迫方也能请求撤销。
(二)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要求: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需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三)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