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要不要赔偿,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女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况,那没过错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情况有这几种:重婚,就是在有婚姻关系时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也就是和配偶之外的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比如长期打骂、不管不顾家人;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女方有上面说的这些过错行为,男方作为没过错的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就能要求损害赔偿,这里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女方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像被毁坏的财物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男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补偿。
但要是女方没有这些法定过错,一般就不用赔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这意味着,不是说只有过错方会少分财产,就算双方都没过错,也会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所以大家别误以为只有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才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