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涉及到损害赔偿有不少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有几种法定情形。第一种是重婚,就是说已经有了配偶,还和别人以夫妻的样子一起生活,这明显破坏了婚姻的忠诚。第二种是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跟婚外的异性一直稳定地住在一起。第三种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动手殴打、捆绑、残害家庭成员,对他们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伤害。第四种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长时间折磨家人,或者对家人的合理需求不管不顾。第五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得结合具体案件判断,像赌博、吸毒还屡教不改的,就可能算这种情况。
要是遇到这些情况,无过错方该怎么申请损害赔偿呢?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那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就同时提出赔偿请求。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打算要赔偿,之后还能在离婚后单独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要是在一审的时候没提赔偿,到二审才想起来提,法院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话,就会告诉当事人另外去起诉。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生活中,要是察觉到对方有上述这些可能导致损害赔偿的行为,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报案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保留好这些证据,在需要维权的时候才能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