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有不少讲究。法律上有个填平原则,简单说就是受害人不能因为受伤获得额外好处,不能靠损害赔偿发一笔“意外之财”。
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这些费用,就不能双重获赔。医疗费是实实在在看病花的钱,假如在交通事故里已经拿到了这笔赔偿,就不能再从工伤赔偿里要一遍。护理费是照顾伤者的花费,交通费是因为受伤产生的出行费用,这些都是对实际损失的补偿,只能赔一次。丧葬费是办丧事的花销,也只能获得一次赔偿。
但也有例外,工伤赔偿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交通事故赔偿里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可以双重获赔的。这是因为它们性质不一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或家属的一种保障和补偿,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等的赔偿,所以可以并行主张。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遇到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的情况,要及时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费用清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在申请赔偿时,先弄清楚哪些能双赔,哪些不能,避免走弯路,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