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案件里,要是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失费,一般是行不通的。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因为犯罪行为受到了侵犯,不管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去打民事官司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通常都不会受理。
但也有办法。要是刑事案件已经审结了,这时候可以另行去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法律,要是他人侵害了你的人身权益,还让你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你就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因为对方的故意伤害行为,承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那法院会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判断。比如侵权人在这件事上的过错程度如何、用了什么样的伤害手段、最终造成了怎样的后果等等。法院会根据这些情况,来决定是否支持你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诉求,要是支持的话,还会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所以,大家遇到这类情况时,要清楚不同阶段的维权方式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