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在这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存起来。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这里有个常见的认知误区,很多人以为过了离婚冷静期,就自动离婚了,其实不是这样。必须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才行。要是错过这个时间,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白弄了,想离婚还得重新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