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调解书没得到履行,通常是能索要迟延利息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有一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被执行人没有按照调解书规定的时间支付金钱,那就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这段时间的债务利息。打个比方,本来欠的钱在规定时间内还不用算额外利息,但过了时间没还,就要多付利息了。要是被执行人没有按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履行其他义务,比如应该交付物品、完成某项工作等,那就得支付迟延履行金。
也就是说,只要调解书里明确写了要给什么东西或者做什么事,负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没按照约定去做,另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该得到的不会因为对方拖延而受损;另一方面也是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施加压力,督促他们尽快履行调解书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