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容易把申请离婚日期和离婚证登记日期弄混,其实这俩可不是一回事。申请离婚日期指的是夫妻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申请离婚登记的日子。当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夫妻俩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就意味着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开始了。在这一个月里,只要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随时都能撤回离婚申请。
等冷静期过了,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夫妻俩得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申请领离婚证。要是超过了这三十天还没去,就会被当作自动撤回离婚申请。
而离婚证登记日期,是婚姻登记处经过审核,确认夫妻符合离婚条件,给他们登记并发给离婚证的日子。从这一天起,夫妻的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了。
所以说,申请离婚日期和离婚证登记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明显的时间先后顺序。要是夫妻打算离婚,一定要记好这些时间节点,避免因为错过时间,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啥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