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国家设置了冷静期制度,这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做离婚决定时更加慎重。
当夫妻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拿到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算,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里,要是有一方突然不想离婚了,反悔了,那随时可以带着有效证件和材料,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没问题后,就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等30天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30天的时间。在这30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审查,要是符合离婚条件,就会发放离婚证,这样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完。但要是在这30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婚也就离不成了。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一定要深思熟虑。如果真的到了民政局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可以好好反思婚姻中的问题。要是冷静期过后决定离婚,一定要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去申请离婚证,避免因为疏忽导致之前的申请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