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合同签订和履行中,违约金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当双方签订合同并约定了违约金后,如果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的数额就成了关键问题。正常来说,要是当事人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是有办法解决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帮忙调整。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高出很多,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高出很多”,一般是以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来认定。也就是说,假如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1万元的损失,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1.3万元,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过高。
在实际操作中,损失赔偿额一般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这里面不仅包括已经实现的损失,还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能获得的收益。不过,这个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所以,在约定违约金时,大概可以参照这个标准,通常违约金不要超过因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要合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既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也要避免约定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如果真的遇到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