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要解除合同向法院起诉时,需收集好能证明出现约定解除事由或法定解除情形的证据,比如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催告对方履行债务的记录等,以便法院审查时支持解除合同的诉求。
(二)若当事人未明确提出解除合同诉求,但案件涉及合同解除问题时,要留意案件审理情况,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提供与合同解除相关的事实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