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里没有“离婚青春损失费”这个说法,自然也不存在达到一定金额就能立案的情况。不过要是在婚姻里,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那么没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要是想让法院对过错损害赔偿的案子立案,得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具体来说,原告得和这个案子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得有明确的被告,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而且这个案子得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还得由受诉法院管辖。
要是只以“青春损失费”去起诉,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也不会立案。所以大家要清楚,“离婚青春损失费”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得依据法律认可的事由,比如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时主张损害赔偿,这样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