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而且原告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应判离的情况,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没破裂,就会判不准离婚。
要是原告还是想离,那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全面考虑双方实际状况。要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通常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遇到对方不同意且自己证据不足的情况,不要着急,先冷静等待六个月。在这期间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分居的相关证明等。再次起诉时,把这些证据充分提交给法院,这样能增加判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