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精神病人结束婚姻关系后,如果经认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重新确定监护人就成了一件刻不容缓的事。因为离婚后,原配偶就没有监护资格了。按照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父母、成年子女等有监护能力的人,会按顺序成为新的监护人。比如说,要是精神病人的父母身体还不错,有照顾能力,那他们一般就会优先成为监护人。
在财产处理上,一切得按照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执行。这就好比是一场“约定”,双方都得遵守,目的就是保证精神病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被侵犯。要是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了另一方要给予经济帮助,那另一方就必须说话算数,履行这个义务。
生活保障也是很重要的。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得多多留意他们的生活情况,给他们必要的照顾和关心。就像家人之间相互扶持一样,这是一种责任。要是精神病人符合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的条件,近亲属还可以帮他们去申请,让他们的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总之,不管是确定监护人、处理财产,还是保障生活,都得依法依规来,这样才能让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