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查看传票内容,明确开庭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重视诉讼,积极应对,避免缺席带来不利后果。
(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围绕借贷事实、款项交付、利息约定等方面阐明自身观点和理由。
(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
(五)开庭时遵守庭审纪律,准时参加,如实陈述事实,合理表达诉求。如有调解意愿,可与对方协商达成和解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