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法律还没明确给出女方没有住所的判定标准。一般来说,要是女方名下没有房产登记,在离婚的时候也没有对现有的住房进行居住、使用的权利,像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离婚协议里也没给女方分配居住权,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会认为女方没有自己的房产住所。
2、要是女方在当地没有其他稳定的居住地方,比如没有和亲属达成长期借住的约定,或者没有签订合法有效的长期租赁合同,也能当作女方没有住所。
3、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对于女方无住所的认定可能会随着社会情况变化而更加细化和完善。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女方确实没有住所,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帮助。帮助的方式有很多,比如男方给女方提供居住的房屋,或者给女方一些经济上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