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房屋动迁纠纷要起诉,先确定纠纷性质。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纠纷,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要是法律有其他规定则按规定来。
(二)若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所以要注意时间。
(三)要是属于民事诉讼范畴,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起算,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