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想向男方要赔偿,得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要是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不过,赔偿金额可不是随便定的,要综合好多因素来考量。像男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具体做了哪些侵权的事儿、给女方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害后果、男方经济上能负担多少,还有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要是离婚只是因为一些日常的小矛盾,男方不存在上面说的那些法定过错情况,女方一般就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了。而且,赔偿金额没有固定标准,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所以,遇到这种事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能不能要赔偿、能要多少赔偿。要是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