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向法院提起相关诉求,赔偿数额由法院综合过错程度、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判定。
(二)若不存在法定过错但男方无财产,虽女方通常不能获得赔偿,但财产分割时,可要求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
(三)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男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该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