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夫妻离异时,房产分配情况较为复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是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而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考虑另一方的任何因素,安置房的产权也登记在原来产权人的名下,这种情况下,该安置房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和对方分割。比如小李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后房子拆迁,拆迁没考虑小李妻子的因素,安置房登记在小李名下,这房子就还是小李的个人财产。
而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二人一起拥有的财产,那么因为拆迁得到的补偿以及安置房,同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是双方平均分配。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选择让一方获得房子,然后按照市场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双方分别拥有房子的部分产权。
要是在拆迁过程中,是按照人口数量来给予补偿的,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补偿份额,那么离婚的时候,各自所享有的补偿份额就归各自所有。
当夫妻双方在房产分配上有争议时,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同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慌,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