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通常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二)财产分割一般均等,同时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三)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四)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五)有夫妻共同债务时,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