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有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和夫妻财产约定有关。要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财产归自己所有。而在生活中,一方为家庭付出很多,比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也应该给予补偿。补偿数额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付出劳务的情况、少付出一方的获利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补偿金额。
另一种情况和过错方有关。在婚姻里,如果一方没有过错,而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就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则要参考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情况来确定。大家要注意这些规则,在遇到离婚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