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也能通过诉讼来达到离婚目的。当夫妻中有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要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没有效果,法院就会准予离婚。
存在几种特定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准予离婚。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另外,要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此时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遇到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重婚或同居的证据、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以增加在诉讼中获得离婚判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