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当一方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受损方是有权利获得赔偿的,而婚姻损害赔偿分为物质和精神这两个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让无过错方直接遭受了财产损失。比如在生活中,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藏起来、转移到别处、卖掉、破坏或者大肆挥霍,甚至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把另一方的财产据为己有。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另一方的财产受到了损失,就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实际的损失金额。
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过错方的某些特定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像重婚,就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也就是和配偶以外的人长期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侵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人不管不顾、打骂等。在这些重大过错情形下,无过错方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并不是随便定的,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行为的方式、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如果遇到婚姻损害的情况,受损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财产转移的记录、家暴的医院诊断证明等,然后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