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可以准备银行流水证明经济状况,学校证明体现能提供的教育资源,孩子的书面表达或视频表明其意愿。对于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可通过证人证言证明不良嗜好,银行欠款证明或工作证明体现经济困难。
(二)准备起诉状时,原被告信息要准确无误,诉讼请求明确为夺回抚养权,事实理由要结合收集的证据详细阐述。
(三)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材料时,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可提前咨询法院所需的具体份数。
(四)庭审过程中,要冷静清晰地表达,按照证据的重要性依次出示,合理反驳对方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