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要是被告不接传票,法院有办法处理。一是留置送达,法院会找基层组织或者被告单位代表来,跟他们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被告拒收的原因和日期,再让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字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被告家里。二是公告送达,从法院发公告那天开始算,过了法定期限就当作被告已经收到传票了。
如果被告接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通常被告都得出庭。要是被告因为特殊情况实在没办法出庭,那就必须给法院交一份书面意见。
大家要知道,在离婚官司里,被告不应觉得不接传票、不出庭就能逃避问题。法院有应对措施,而且积极配合出庭,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缺席而让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要是对离婚案件的流程还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