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说,承诺赠予通常是有效的。这就好比你跟别人说要把自己的一样东西免费送给对方,对方也乐意接受,这就相当于一份赠与合同达成了,打这时候起,赠与合同就正式成立。
但是呢,在要送的东西正式给到对方手里之前,送东西的人一般是可以反悔不送的。不过,要是这赠与是带有救灾、扶贫这类公益性质,或者是出于道德义务,又或者这份赠与合同是经过公证的,那就不能随便反悔撤销了。
要是送东西的人答应送却最后没给,接受的人可以要求对方把东西交出来。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因为送东西的人故意或者是犯了大错,导致要送的东西损坏或者没了,那送东西的人就得给对方赔偿。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你是打算送东西的人,在做郑重承诺前,要慎重思考,一旦涉及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公证的赠与,可别轻易反悔。要是你是接受赠与的人,遇到对方答应给却不给的情况,先和对方友好协商,让对方履行承诺,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