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在离婚纠纷里,无过错的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完离婚登记手续后,或者在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之后(要是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就除外),在特定时间内,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有几种情况属于这类纠纷。首先是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其次是与他人同居,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像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造成伤害。另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算,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就构成虐待,而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一审时没提,二审期间提出来了,法院调解不成的话,会告知他在离婚后一年内另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