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去民政局,且要经历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得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可以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去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错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归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要带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建议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慎重考虑,避免冲动决策。若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可按程序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要及时申请领证,免得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