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案件,很多人关心出结果的时间。交通案件分民事和刑事两类,处理时间不同。
民事诉讼里,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会在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要是适用普通程序,通常立案起六个月内结案。要是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先经本院院长批准能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得报上级法院批准。另外,案件涉及鉴定、公告等程序,这些时间不算在审限内。
刑事诉讼方面,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没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一个月内做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能延长十五日。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最高法院批准。了解这些时间规定,能让大家对交通案件的处理进度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