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夫妻闹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停掉水电,严重影响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那就可能侵犯了对方的居住和生活权益。在婚姻还存在的时候,夫妻俩对于共同居住的房子和里面的设施,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利。一方停水电,限制了另一方正常使用房子,这不符合民事活动要讲的公平、诚信原则。
2、要是遇到这种事儿,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先试着跟对方好好沟通,跟对方说清楚这么做不对,要求恢复水电供应,用和平的办法把问题解决掉。
3、要是沟通没用,那就可以找居委会、村委会这些基层组织反映情况,让他们帮忙调解。这些基层组织有调解的职能,能在中间协调,让双方找到解决办法。
4、要是基层组织调解也不管用,受影响的一方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虽说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是针对家庭暴力的,但在这种严重影响生活安全和基本权益的情况下,也能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另外,还能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把财产使用、居住权益这些事儿明确划分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