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没提到车子,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夫妻两人能心平气和地商量,那就再好不过了。可以针对车子的归属、日常使用以及如何分割等事儿签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和原来的离婚协议书一样,是有法律效力的,以后就按这个来办。
但要是两人谈不拢,这时候就得看看车子的性质。要是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在婚姻期间买的,那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婚姻期间得到的财产,一般都算共同的。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先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多照顾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的一方。
要是车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买了的,那这车子就还是人家个人的。不过,说车子是自己婚前买的一方,得拿出证据,像购车合同、付款的凭证啥的,证明这车子是在结婚前买的。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遇到这种事儿,能好好商量就尽量协商,省时省力还不伤和气。要是实在不行,就果断走法律途径,让法院给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