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获相应赔偿。
要是员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逾期不支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员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