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打算离婚的夫妻设置的一段思考时间,一共三十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这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然后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归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还有三十天时间让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这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这么来看,从申请离婚开始,要是一切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最长得六十天。前三十天是冷静期,在这段时间里,夫妻双方可以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离婚;后三十天是申请发离婚证的期限。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决定要离婚,在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想清楚自己的决定。如果冷静期过了,一定要记得在三十天内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别因为疏忽导致视为撤回申请,到时候又得重新走流程,浪费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