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债务该由谁来承担是个关键问题。首先要分清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得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有,就先由双方协商怎么还;协商不成,法院会来判决。哪些算共同债务呢?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同意承认的债务,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钱,而且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一般不算是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花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就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在法院判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债务是什么时候欠的、钱花哪儿去了、夫妻双方经济情况咋样等,来确定债务到底该谁还。要是有一方说这是共同债务,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大家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