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张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时间里不使用权利,义务人就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但确认合同无效其实是对合同效力进行判断,从本质上讲,这是行使形成权的结果。合同的效力从一开始就存在,不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改变。
2、合同无效是说合同因为缺少一些生效的必要条件,导致合同自然不会产生效力。这种无效是从合同订立开始就确定的、必然的。不管过了多长时间,只要合同存在《民法典》里规定的无效情况,像一方用欺诈、胁迫的办法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当事人随时都能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认合同无效。
3、但是,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当事人因为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请求权,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的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的时候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