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案子送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就一定犯罪了,其实不是这样。
公安机关侦查完案子,要是觉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充足,就会把案子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不过,检察院接手后会全面审查。
它会仔细核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犯罪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充分,以及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要是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查清楚了,证据也充足,依法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但也有不少情况表明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像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定为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遇到这些情况,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案子到检察院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不能直接认定嫌疑人犯罪,最终是否犯罪得经过检察院审查和法院审判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