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不来处理,也能进行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职责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处理事故的证据。即便一方没到场配合,只要交警通过现场勘查、收集证据等能查明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就能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通常,交警会在现场勘查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若需检验、鉴定,则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制作。
当事人不到场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认定结果作出后,会依法送达给各方当事人。若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所以,不用因对方不来处理就担心无法进行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