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想让另一方赔偿结婚费用,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结婚费用是用于双方结婚的共同开销,像办婚礼、买婚戒这些,一般就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这是因为这些花费是双方为了结婚一起花的,双方都从中得到了好处,属于共同消费。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出去吃饭,这顿饭钱不能让一方全承担。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要求赔偿可能会获得法律支持。比如存在附条件的赠与,像给彩礼是以结婚后共同生活为条件的,如果结婚没多久就离了,符合法定情形,给彩礼的一方就能要求返还。再比如一方因为另一方的欺诈行为花了不合理的结婚费用,受欺诈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没过错的那一方才能请求损害赔偿,结婚费用通常不在这个范围内。所以,只是单纯以结婚费用为由要求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要是双方没法协商解决,那可以走诉讼途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做出裁判。建议大家在遇到这类问题时,保存好相关的费用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能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