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板打工10年却没签合同,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这么处理。
因为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从你开始工作那天算起,满一年后就视为你和老板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和老板之间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主张双倍工资是有时效限制的,你都工作10年了,大概率已经过了时效,很难再去争取这笔双倍工资了。
但你能要求老板补缴这10年的社会保险。要是老板没依法缴纳社保,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责令老板在规定时间内补缴。
如果你想离职,鉴于老板没签合同、没缴社保这些违法行为,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要是和老板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的时候,要注意收集能证明你和老板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