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赌博里,发展上线、下线的行为会涉及开设赌场罪。判断这种层级关系和计算相关数额,主要看下面几个方面。
先说赌资数额。赌资就是参赌的人赢到的财物,也就是输的人给赢的人的财物。计算赌资时,要把上线和下线之间用于赌博流转的资金都加起来,像通过网络支付平台、银行转账等方式的资金往来,不管是直接用来投注的钱,还是为赌博活动提供的借贷资金,都算在赌资里。
参赌人数也很关键。要统计上线发展下线后,实际参与网络赌博的总人数。这里面不仅有直接参与赌博的人,还包括为赌博提供服务等间接参与的相关人员。
还有违法所得数额。违法所得就是组织网络赌博活动赚到的利润,像抽头渔利、手续费、佣金等。上线从下线赌博活动中拿到的分成等,都要累计算成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交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司法机关会综合上面说的各项数额和情节,来认定犯罪行为和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