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把全部资产给了对方,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签离婚协议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这些情况,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而且已经办了离婚登记,一般就不能随便反悔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里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双方因为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能证明签协议的时候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请求撤销这个财产分割协议。打个比方,一方用威胁对方生命、健康的手段,逼对方签了协议,受胁迫的一方就有权请求撤销。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发现对方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要是想把已经约定给对方的资产要回来,得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并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