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起诉法院后未到庭,后果因主体不同而有别。
如果是原告,两次起诉后都无正当理由没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这就表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原告若还想主张权利,就得重新起诉,而且要重新缴纳诉讼费用。
要是被告,两次收到法院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能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在被告没参加庭审,没答辩和举证质证的情况下作出的。这可能使被告失去在法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反驳原告观点等诉讼权利,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审理并判决,被告很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对于特定案件,如涉及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以及不到庭就查不清案情的被告,两次被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所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重视诉讼程序,按时到庭,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要及时向法院说明并申请延期等,避免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