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逮捕是啥呢?简单讲,就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有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做出妨碍刑事诉讼的事儿,像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产生社会危险性,就依法把他们的人身自由剥夺,关起来,这是一种强制措施。一般不会说“逮捕七天还没抓到”,你可能想问的是拘留后七天没抓到人。
2、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要是公安机关觉得被拘留的人得逮捕,就得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是在拘留后的三天内,要是有特殊情况,能延长个一天到四天。要是遇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延长到三十天。
3、要是犯罪嫌疑人跑了,公安机关会想办法追捕。比如说发通缉令,通过全国公安信息网络这些渠道进行协查通报;还会专门组织追捕力量,去调查摸排,追踪犯罪嫌疑人的下落。而且,就算犯罪嫌疑人没到案,案件侦查也不会停,公安机关会接着收集和案件有关的证据。等犯罪嫌疑人到案了,再按照法律进行后续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