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之后,如果对方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可以这么处理。
要是车辆买了交强险,按照规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额度内先垫付抢救费用。这就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且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
要是肇事车辆除了交强险,还买了商业三者险,也能和保险公司商量,看能不能用商业险来垫付医药费。
受害人自己也可以先掏钱付医药费,把相关的票据都留好。等治疗结束了,再和对方协商赔偿,或者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要是受害人经济上有困难,还能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
如果对方明明有能力垫付却不肯这么做,受害人可以把情况反映给交警部门,让他们帮忙协调。要是协调没有效果,受害人可以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医药费票据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情况紧急,比如不马上拿到钱就会影响治疗,受害人还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让法院要求对方先拿出一部分医药费,保证治疗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