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怀孕女职工被辞退,该怎么处理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里,单位辞退员工相对自由。
但要是单位辞退怀孕女职工的理由不合法,像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就可以维权。女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者让单位支付赔偿。
要是协商不成,女职工要收集好证据,比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单位的辞退通知等。之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介入调查处理。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在终止用工规定上不一样。女职工维权时,得准确适用法律,根据具体情况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