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能不能向女方索要费用,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女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况,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男方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这里的赔偿包括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具体赔多少,法院会根据女方过错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要是在婚姻期间,男方为了照顾孩子、老人,或者协助女方工作等,付出了比较多的精力和时间,那么离婚的时候,男方就有权让女方给予补偿。补偿的金额和方式,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男方离婚后日子过得很困难,比如仅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而女方又有能力提供帮助,那男方可以要求女方给予适当的帮助。帮助的方式和金额,也是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好就由法院判决。
要提醒大家的是,男方想主张上面这些费用,都得有相应的证据才行。而且得按照法律程序来,先由双方自己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